近日,浙江省農業農村廳、省財政廳聯合印發《關于啟動實施2023年度省級規模種糧動態補貼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補貼標準為每畝20元,補貼對象為全年糧油復種面積達到50畝以上的規模主體。
《通知》強調,實施規模種糧動態補貼政策性強、涉及面廣,事關農民群眾切身利益,事關糧食生產穩定發展。各地要高度重視,進一步加強組織領 導和統籌協調,建立健全農業農村、財政等部門及鄉鎮(街道)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,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,層層壓實責任,切實抓好政策落實。要多渠道大力宣傳解讀政策,讓農民了解熟悉政策,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,切實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,努力擴大糧食生產面積。要做好資 金精準使用,強化資 金管理,嚴格按程序依法依規、公開公正、及時足額發放補貼,確保動態補 貼資 金使用效 益。
《通知》明確,所有省級規模種糧動態補 貼的申報、核定、公示、發放等程序,需與省級糧油規模種植補 貼同步進行。各地可視情先行墊 付或在省級預撥下達的糧油規模種植補 貼等相關政 策性補 貼資 金中先行兌 付,待年度結束后,省財政將根據各地實際種植情況據實結算。
省農業農村廳相關負 責人表示,浙江省將對6月份晚稻種植農 資價 格再次進行監測測算,若達到政 策調整觸發條件,則按6月成本數據測算補 貼標準,并作為全年動態補 貼發放標 準。同時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相應政 策制度,彌補農民種糧成本支出,切實保障農民種糧效 益,確保糧食穩定生產。